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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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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11-12 点击数:

编制和实施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建设小
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民主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对重大问
题形成共识,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对“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选
聘研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司
二、申请单位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
三、课题内容
按照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要求,研究课题应围绕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中
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分析破解这些问题的方向和对策。课题申请单位选题时,可参考国家发展改
革委规划司《“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选题指南》,也可自行确定题目和研究方向。
四、具体要求
1. 课题承担单位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
组织开展研究,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负责。
2. 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
高级或相当于高级的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此条件的,须有两名同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
员的书面推荐。
3. 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
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研究课题。
五、时间安排
1. 申请单位可登录网站:http://ghs.ndrc.gov.cn,从《“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专栏中下
载《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研究课题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 项目申请单位根据自己的研究优势选择课题,如实填写《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研究课题申
请书》,并于2008年11月25日之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以邮戳
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地址为ghkt@ndrc.gov.cn,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课题申请”。
3.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的方案进行评估,择优确定承担单位,
于2008年12月10日前下达通知。
六、课题进度要求
1. 承担单位须于2008年12月20前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签订项目协议书。
2. 承担单位应于2009年5月前完成研究课题的初步报告,提交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组织评议
审查。
3. 承担单位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09年10月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展规划司提交正式研究报告。
4. 研究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可依据规划前期研究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作2-3次研究进
展情况汇报。
七、研究经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视研究需要,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展规划司
邮政编码:100824
联系人:韩云、时良瑞、陈亚军
联系电话:(010)68502572、68501555、6850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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