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门
学生处
  • 信息来源:网络
  • 发稿作者:学生处
  • 发布时间:2024-07-04
  • 点击次数:

学生处职责

 

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等教育工作;负责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协调指导实施;负责学籍管理,办理学生升留级、休学、复学、退学、转学;负责办理毕业证的审批和发放;负责学生各种奖学金、特困生助学贷款的审批和发放工作;负责学生宿舍行政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学生公寓物业公司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各系对班主任的选、聘用、考核、津贴发放和评比表彰工作;负责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辅导工作。

下设:学生科、学生教育管理科、宿管科。

 

 


上一篇: 安全保卫处
下一篇: 人事编制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