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门
人事编制处
  • 信息来源:网络
  • 发稿作者:人事编制处
  • 发布时间:2024-07-05
  • 点击次数:

人事编制处工作职责

 

人事编制处是负责学校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和师资队伍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校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以及各类各级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二、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以及奖惩工作;

三、负责教职工的流动调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学校事业编制内外用工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校教职工的退职、退休工作;

五、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和配套政策的制定,选派访学进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六、负责学校人才引进、各类人员的补充、外聘教师的聘任管理以及待聘人员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校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组织工作;

八、负责薪酬管理、社会保险工作;

九、负责工人考工定级、技师评聘人选的推荐工作;

十、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人事信息管理以及统计资料上报等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一篇: 学生处
下一篇: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