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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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稿作者:人事编制处
- 发布时间: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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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编制处工作职责
人事编制处是负责学校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和师资队伍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校机构设置和编制核定,以及各类各级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二、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以及奖惩工作;
三、负责教职工的流动调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学校事业编制内外用工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校教职工的退职、退休工作;
五、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和配套政策的制定,选派访学进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六、负责学校人才引进、各类人员的补充、外聘教师的聘任管理以及待聘人员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校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组织工作;
八、负责薪酬管理、社会保险工作;
九、负责工人考工定级、技师评聘人选的推荐工作;
十、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十ー、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人事信息管理以及统计资料上报等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