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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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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稿作者:教务处
  • 发布时间: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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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是负责学校专业建设、教学运行、技能竞赛、考试、教材建设与管理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教务科、考务科和教材科。具体职责为:

1.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教育教学、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等政策,制定学校专业建设、实践教学、三教改革等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制定有关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管理文件、工作规范和质量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专业和专业群的规划建设工作;组织新专业的申报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负责编制全校学期教学进程、教学日历;组织编制课程表;统筹学校的考试考务管理、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和成绩管理等工作;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审核和汇总统计;组织各类教学评价反馈工作;受理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反馈整改。

4.研究制订教学改革方案,提出教学改革建议与措施;负责制订学校课程建设规划,审定课程标准,负责各类优秀课程的遴选、培育以及申报工作。

5.制订学校教材选用和建设制度;负责组织教材的初审汇总、征订和发放;负责清算教材费用;组织校本教材(讲义)的审核。

6.负责监控和检查系部学生实习实训和毕业(岗位)实习情况。

7.负责各级各类技能大赛、教学比赛的组织、评选、推荐和管理工作。

8.牵头组织“1331”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实训基地、现代学徒制、“1+X”证书试点等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推进建设进度、绩效评价、绩效输出和总结。

9.负责完成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教材建设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总结和日常工作。

10.负责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教师线上教学平台的运行维护、培训和技术支持。

11.负责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

12.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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