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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量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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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稿作者:校办
  • 发布时间: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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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幼专政字〔2025〕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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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量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客观评价教师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所付出的工作量,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定性、定质、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与时间

对象:全校任课教师(含在编教师和外聘教师)

时间:每年度考核一次

三、组织领导

各系部成立教师考核领导组,其主要职责是依据学校考核工作要求,制订本系部具体教师工作量考核办法,严格考核程序,公平、公正地对本系部所有教师进行全面考核,结果由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把关。

四、考核项目及细则(总分100分+N)

(一)思想政治(15分)

1.师德师风(5分)

根据《关于印发<beat365平台官方网站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幼专党字〔2023〕10号)师德师风考核办法的师德考核结果赋分:100-90分(含90分)计5分,90-80分(含80分)计4分,80-70分(含70分)计3分,70-60分(含60分)计2分,60分以下计0分。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其当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均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2.政治理论学习与活动(10分)

(1)政治理论学习(5分)

能积极按时参加学校和系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的计5分,请假一次扣1分,旷会一次扣3分。

党员教师未完成校党委、系党总支安排的各类专项学习任务的,根据未完成情况进行酌情扣分。

(2)思政活动(5分)

根据参加学校和系部组织的思政活动和教学中课程思政落实情况进行计分,最高为5分,根据未完成情况进行酌情扣分。

(二)教育教学(60分)

1.教学常规文件(15分)

教学常规包括教案、教师业务手册、听课记录表、学生成绩表、考试质量分析表等,根据规范程度、专业水平,分别记10-15分(优)、5-9分(良)、0-4分(差),缺一项或未按时交回的不计分。

2.教学工作量(20分)

专任教师的基础工作量标准为:10个课时/周,专技岗兼管理和管理岗兼教学的两类兼课教师应达专任教师基础工作量的1/3。按要求完成教学工作量记满分;不足工作量,可用精品课程建设、教学资源库建设等工作补齐,未补齐者按比例扣除一定的分值。

3.学生评教(5分)

根据学生进行评教活动的结果分等级进行计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分别计5、4、3、0分。

4.同行互评(5分)

由系部组织教师同行互评,根据考核评分结果分等级进行计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分别计5、4、3、0分。

5.专业发展(5分)

教师参加并完成学校和系部组织的教学业务、专业知识学习与能力提升方面的培训学习,每完成一项计2分,本项最高计5分。

6.教学获奖(10分)

在教学方面获得的相关教育部门颁发的荣誉和奖项计入本项,最高10分。

(1)教学类比赛

本人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教学能力大赛和技能大赛比赛获奖:每一项国家级一等奖记8分、二等奖记7分、三等奖记6分;省级一等奖记5分、二等奖记4分、三等奖记3分;市(校)级一等奖记2分、二等奖记1.5分、三等奖记1分,在同类比赛同一项目中多次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等次计,不累计

本人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其他类比赛获奖(需通过学校批准的赛项):每一项国家级一等奖记6分、二等奖记5分、三等奖记4分;省级一等奖记4分、二等奖记3分、三等奖记2分;市(校)级一等奖记1.5分、二等奖记1分、三等奖记0.5分,在同类比赛同一项目中多次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等次计,不累计

  1. 教学类荣誉(上述比赛除外)

    本人获国家、省(部)、市、校级优秀(模范)等荣誉称号,每一项分别计3、2、1、0.5分,有多个荣誉者,按最高级计,不累计。

(三)系部工作(5分)

所有教师均应参加系部组织的各类活动,比如专业建设、教研教改等,系部可根据实际参与和完成情况进行计分。

(四)考勤(10分)

教师在日常教学中应努力克服困难,尽量减少请假次数,坚决杜绝旷课。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旷课一节扣5分。除国家规定婚丧假期和病情特殊者(有三甲医院证明)外,由个人其他原因请事假、病假一次扣0.5分,未办理手续私自调课一次扣0.5分。

教师应积极按时参加学校相关部门和系部组织的各种活动和会议(政治理论学习除外)。请事假、病假一次扣0.5分,旷会一次扣3分。

以上各项扣分进行累计,至扣完此项分值为止。

(五)教育科研和学术活动(10分)

1.发表论文

在核心、国家、省、市级学术刊物发表论文依次计4、3、2、1分。

2.出版论著或教材

在正式出版社出版学术论著,独著按国家、省级分别计4、3分,合作出版按国家、省级分别计3、2分。

出版规划教材,主编、副主编、编委、参编分别计6、5、4、3分;出版非规划教材,主编、副主编、编委、参编分别计4、3、2、1分。

3.主持(参与)科研课题项目

凡被主管单位批准立项、中期、结题的国家、省、市、校级项目,主持人分别计4、3、2、1分,参与者分别计3、2、1、0.5分。

本项最高计10分。

(六)特殊贡献(N分)

获得“国家'双高计划'建设院校76项标志性成果”清单中的相应成果,经系部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按对应等级给予赋分。

本项不与前五项重复计分。

五、附则

(一)本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二)本实施细则由系部教师考核领导组负责解释。

 六、几点说明

(一)从科任教师、班主任中推选3-5人组成本系部教师考评监督组,参与并监督教师考核评价全过程。

(二)所有考核资料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交回,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登记和赋分。

(三)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除访学、进修、培训、组织派遣、产假等原因外,教学工作量不能达到学校规定要求或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不合格(总分不达50分)的教师,其本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

(四)如遇有争议事项,由系部教师考核领导组协商解决。

 

附件:beat365平台官方网站教师工作量年度考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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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4月8日

 

 

 

 

 

 

 

 

 


教师工作量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图1)

附:

beat365平台官方网站教师工作量年度考核登记表

 年度:            部门:               教师姓名:               考核时间: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点及赋分

得分

一、思政政治
  (15分)

1.1师德师风
  (5分)

根据《关于印发<beat365平台官方网站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幼专党字〔2023〕10号)师德师风考核办法的师德考核结果赋分:100-90分(含90分)计5分,90-80分(含80分)计4分,80-70分(含70分)计3分,70-60分(含60分)计2分,60分以下计0分。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其当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均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2政治理论学习与活动
  (10分)

政治理论学习(5分)
  能积极按时参加学校和系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的计5分,请假一次扣1分,旷会一次扣3分。
  党员教师未完成校党委、系党总支安排的各类专项学习任务的,根据未完成情况进行酌情扣分。

思政活动(5分)
  根据参加学校和系部组织的思政活动和教学中课程思政落实情况进行计分,最高为5分,根据未完成情况进行酌情扣分。

二、教育教学
  (60分)

2.1教学常规文件(15分)

教学常规包括教案、教师业务手册、听课记录表、学生成绩表、考试质量分析表等,根据规范程度、专业水平,分别记10-15分(优)、5-9分(良)、0-4分(差),缺一项或未按时交回的不计分。

2.2教学工作量(20分)

专任教师的基础工作量标准为:10个课时/周,专技岗兼管理和管理岗兼教学的两类兼课教师应达专任教师基础工作量的1/3。按要求完成教学工作量记满分;不足工作量,可用精品课程建设、教学资源库建设等工作补齐,未补齐者按比例扣除一定的分值。

2.3学生评教
  (5分)

根据学生进行评教活动的结果分等级进行计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分别计5、4、3、0分。

2.4同行互评
  (5分)

由系部组织教师同行互评,根据考核评分结果分等级进行计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分别计5、4、3、0分。

2.5专业发展
  (5分)

教师参加并完成学校和系部组织的教学业务、专业知识学习与能力提升方面的培训学习,每完成一项计2分,本项最高计5分。

二、教育教学
  (60分)

2.6教学获奖(10分)

教师工作量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图2)(1)教学类比赛

本人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教学能力大赛和技能大赛比赛获奖:每一项国家级一等奖记8分、二等奖记7分、三等奖记6分;省级一等奖记5分、二等奖记4分、三等奖记3分;市(校)级一等奖记2分、二等奖记1.5分、三等奖记1分,在同类比赛同一项目中多次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等次计,不累计。
  本人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其他类比赛获奖(需通过学校批准的赛项):每一项国家级一等奖记6分、二等奖记5分、三等奖记4分;省级一等奖记4分、二等奖记3分、三等奖记2分;市(校)级一等奖记1.5分、二等奖记1分、三等奖记0.5分,在同类比赛同一项目中多次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等次计,不累计。

(2)教学类荣誉(上述比赛除外)
  本人获国家、省(部)、市、校级优秀(模范)等荣誉称号,每一项分别计3、2、1、0.5分,有多个荣誉者,按最高级计,不累计。

三、系部工作
  (5分)

3.1系部工作
  (5分)

所有教师均应参加系部组织的各类活动,比如专业建设、教研教改等,系部可根据实际参与和完成情况进行计分。

四、考勤
  (10分)

4.1考勤
  (10分)

教师在日常教学中应努力克服困难,尽量减少请假次数,坚决杜绝旷课。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旷课一节扣5分。除国家规定婚丧假期和病情特殊者(有三甲医院证明)外,由个人其他原因请事假、病假一次扣0.5分,未办理手续私自调课一次扣0.5分。
  教师应积极按时参加学校相关部门和系部组织的各种活动和会议(政治理论学习除外)。请事假、病假一次扣0.5分,旷会一次扣3分。
  以上各项扣分进行累计,至扣完此项分值为止。

五、教育科研和学术活动
  (10分)

5.1论文

在核心、国家、省、市级学术刊物发表论文依次计4、3、2、1分。

5.2论著或教材

在正式出版社出版学术论著,独著按国家、省级分别计4、3分,合作出版按国家、省级分别计3、2分。
  出版规划教材,主编、副主编、编委、参编分别计6、5、4、3分;出版非规划教材,主编、副主编、编委、参编分别计4、3、2、1分。

5.3科研课题

凡被主管单位批准立项、中期、结题的国家、省、市、校级项目,主持人分别计4、3、2、1分,参与者分别计3、2、1、0.5分。

六、特殊贡献
  (N分)

标志性成果

获得“国家'双高计划'建设院校76项标志性成果”清单中的相应成果,经系部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按对应等级给予赋分。
  本项不与前五项重复计分。

总得分

  填表人:             初审人(教研组组长):           复核人(系主任):